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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市政府辦理入籍之後,((入籍詳情可見打工度假_入籍表格das Anmeldungfomular))的兩周後的某一天。

我在廚房餐桌上看到一封Bundeszentralamt fuer Steuern寄來的信。

打開一看,右上角有一排11個數字,就是我的個人ID-number。

稅號

但是Bonn的巧克說,他收到的信上面寫的是ID-number fuer Arbeit....跟我寫得不一樣勒!!

落落長的一張A4紙兩面整的規定說明,看都看不懂~~~~

於是乎又跑去市政府問上次那個好心公務員女士。

得到的答案就是: 工作時把這個號碼交給老闆跟公司就可以了。

也就是說,這個號碼就是可以報稅的稅號。

無巧不成書,當天打工的時候,老闆就跟我要稅號......

之前我誤會老闆,還以為老闆要我打黑工勒~~~~~~~~

太棒啦!!!除了還沒得到綠色和平的回覆之外,該辦的事項都塵埃落定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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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續恩特地寫信提醒我,他說入籍後他也收到跟我一樣的單子,但是上面的號碼只是在德國的社會號碼,也就是身分證字號。

工作的時候提供給雇主,是要用來投保意外險的號碼,並不等於稅號。

稅卡必須另外到Finazamt填寫申請書,上面說他的稅級是第一級,但有註明fuer diese Arbeitlsohn ist das steuerfrei,所以其實還是不用繳稅的。

為了釐清自己現在的狀況,今天打工的時候問了老闆。

老闆說: 他已經把我給他的號碼交出去了,聽說最近規定有改,好像收入400歐以下的工作,也就是所謂Mini-Job或是Teilzeit的這種打工,用社會號碼就可以了。
不需要特別提供稅卡,因為我們也達不到繳稅標準。

然後我說續恩的狀況,稅卡上面說不用繳稅......

老闆說不可能吧~~~收入1000多歐不可能不用繳稅。

我的天呀!!!!!!這張WHV的繳稅疑點還真是眾說紛紜.....因為大家都搞不太清楚呀!!!!!

總之,我現在的工作用現在這個號碼就可以了。

如果之後換工作老闆有另外的要求,至少我就知道要去哪裡辦了。

謝謝續恩!!!!!!!!!

希望你工作順利喔~~~~~晚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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