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莫以善小而不為】到底是不是劉備死前跟阿斗說的,我不知道。
因為我歷史跟國文都很爛!!!(≧▽≦)

根據【Data talks】邏輯,忍不住好奇的我查了一些資料。
2010年8月主計處人口靜態統計
全台灣不分性別,15~64歲的人口有1698萬4820人。
如果將每個人隨手亂塞常常忽略的一塊錢,收集起來就有1698萬4820元。
每人每天一塊錢,一個月30塊,一年365塊=61億9945萬9300元。
數字會說話,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力量一點也不小呢??

每個月持續的收集這樣的一塊錢,我們就可以【一塊來改變】。
這些錢除了可以拿來做公益之外,對下一代帶來的教育意義,比買彩券更深遠。

可惜的是我沒辦法認識全國的人,你有嗎?
上述的理想狀態,並非是遙不可及的夢想,只是個現階段達不到的目標。

那不如換個Pay it Forward的想法吧!!!
你有沒有看過2001年上映的那部電影【把愛傳出去】??

先從自己開始,每個月少買兩個雞排或少喝幾杯飲料,進行100元的固定捐款。
1人->100人->10000人->無限大,將錯縱複雜的人際關係,用善意連
結起來。

 

【中頭獎發大財,我一定會為動物或是公益團體做點事】的想法很棒,大筆捐款就像及時雨一般,可立竿見影的解決團體當前之急。
中頭獎(一次性大筆收入)固然很爽,但中頭獎之前,誰不是靠著每月固定匯入帳戶的,那筆薪水(持續性收入)來
應付生活開支的呢?!
跟那些企業大亨以及上流名媛們相比,身為市井小民的你妳我他她,應當更能了解固定收入的重要性呀!!!
 

 

當然不是叫你遇到人就叫他捐款,我只是想提醒大家別忘了【積沙成塔,滴水穿石,鐵杵磨成繡花針】的持續性,比心血來潮的曇花一現擁有更大的改變力量。

 

 

捐款的對象?大部分的直覺反應都是【有需要的人】。
不過這樣的說法很籠統,因為每個認真的團體,都需要大眾持續支持的力量。
跟你分享我的想法:仔細從自己關心的公共議題中,選
擇一個看得順眼的小團體,進行每月固定的小額捐款。
如果那個團體有一天違背常理,開始進行一些奇怪的詭異的活動,讓你看不順眼,覺得不舒服的時候,就換一個吧!!!
比投票更好的是,你有幾千甚至幾萬個對象可選擇。

 

大團體當然也需要,只不過我總覺得,那些具有高知名度及聚焦度的團體,比較容易受到大筆捐款,如頭獎得主或是公司行號想表示其社會責任,的幫助。
相較之下,致力於保護那些會轉彎的海豚沒有投票權的動物及環境的團體,就會分不太到這塊大餅,就更需要大家平常持續的小額捐款。

 

廢話這麼多,謝謝你看到這邊。
重點其實只有一個:不要管該怎麼做,而是現在馬上就開始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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